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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磅同日出击 楼市再被规范 买房人的大确幸!

发布时间: 2017-12-25 09:08:15

来源: 凤凰房产

分类: 行业动态


近日,市住建委一连对新版规范新房销售场所管理文件、新版经纪机构备案及公示管理文件和修订版存量房网签文件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三项文件包含了老百姓购买新房和二手房时,与开发商和房屋中介打交道的诸多方面。引人注目的是,外地楼盘在京卖新房也将纳入本市住建部门的相应监管,从而进一步保护购房人的权益。

1、保障房与商品房未隔离要公示

近些年,到外地购买新房的北京(楼盘)人越来越多,尤其一些外地大型楼盘还特意进京“兜售”。意见中表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外地新建商品房、在外省市销售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机构也一并纳入监管范围,这份征求意见稿并未限制北京人购买外地楼盘,只是对在京销售的外地楼盘加强监管,帮助消费者防范风险。

对于商品房项目配建有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公示商品房楼栋与保障房楼栋之间无物理隔离的提示。

2、二手房合同不得随意删减

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指通过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再次买卖),均应通过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相关人员不得自行删减合同内容。

3、互联网经纪机构也须备案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括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至少有1名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并于机构成立后30日内到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初始备案。

强化了各区建立行业信用档案的意识,通过备案工作搜集准确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身份信息,并规范存档,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

接连三个重磅针对房地产新房、二手房业务的规范和效力,明确表示我国房地产政策在逐步完善和补充,相信,无论到时候施行状况如何,但这些立法和征求意见始终是我国在不断发展完善的大确幸。无论是刚需买房还是改善换房,市场环境在政策效力下会更加透明、公正和安全。

责任编辑: li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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