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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新闻】速看!澧县人今后不准随便整酒了!

发布时间: 2018-03-26 15:51:19

来源: 澧县政府网

分类: 本地楼市


3月26日上午,澧县召开“人情风”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澧县电视台现场直播,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县直各单位和省市驻澧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会议直播。

县委副书记马永忠、县委组织部长胡元琴、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翦鹰、县委宣传部长罗慧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澧县“人情风”,乱整酒综合治理做了周密安排和部署。

会议决定:为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经济负担,减少整酒风的恶性循环,全县从现在开始除了婚丧嫁娶可以整酒外,其他如生日寿辰、考学、参军、添丁、建房等均不得违规整酒。

各责任单位和部分餐饮酒店代表也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关于开展“人情风”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干部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遏制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人情风”、“人情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情风”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一个标准,坚持城区和农村同步治理,实行党委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治相结合,疏导和查处并重,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在全县实现“人情风”综合治理全覆盖。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婚丧事宜简办新办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俭文明的新风尚。

(二)治理内容

进一步巩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整治违规赈酒行为;实行城乡居民“人情风”治理全覆盖,强力推动《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关于婚丧事宜操办的规定落到实处。

1.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执行报告、承诺制度,或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际情况与报告、承诺情况不符的;

2.操办或“化整为零”变相操办生日祝寿、考学出国、乔迁入伍等非婚非丧事宜的;

3.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接亲戚以外人员吃酒、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品礼金的;

4.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过规定桌数,大摆筵席讲排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不接受食品安全监管的;

5.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违规搭建拱门、舞台和拉横幅、气球,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

6.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违规使用公共财物,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或者干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及其他正常秩序的;

7.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全县成立“人情风”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县委副书记马永忠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胡元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翦鹰、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罗慧任副组长。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食药工质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供电公司、县工商联、县妇联、团县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谭斌同志兼任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由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党(工)委副书记负专责,纪(工)委书记负监督责任。各村(社区)由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各镇(街道)要建立镇(街道)干部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党员联户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机制。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20日—4月20日)

1.各镇(街道)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完善承诺制、报备制、举报制、巡查制、问责制等监督管理机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短信微信提醒,入户签订承诺书。

2.县委组织部将“人情风”整治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学习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督促基层党员带头遵守。

3.县委宣传部牵头抓好对节俭民风和人情风整治宣传报道。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片和节目,通过微信、电视、村村响、送戏(电影)下乡等形式大力宣传。

4.县民政局督促各镇(街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5.县食药工质局建立全县流动乡厨管理台账,完善管理办法,对流动乡厨逐一上门宣讲。

6.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建立宾馆、酒店及个体餐饮承办酒席(3桌及以上)报备等管理制度,逐一送达宣传。

7.县城管局对拱门、气球、舞台等出租经营者加强宣传和教育管理。各镇(街道)建立拱门、气球、舞台等出租经营者的明细台账,上门入户进行宣传。

8.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崇尚文明节俭新风,带动家长自觉抵制人情陋习。

9.县农业局对乱扔生活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10.县工商联加强企业及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11.县妇联、团县委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食药工质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供电公司、县工商联、县妇联、团县委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可操作、见实效的工作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县专治办。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8年4月20日—2019年2月)

重点整治由县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以镇(街道)为主,县食药工质局、县公安局、县交警队、县供电公司、各镇(街)自来水厂、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管局联动。整治以事前劝阻为主,对不听劝阻顶风违规赈酒的坚决予以打击,并现场驱散。

1.对在家里违规赈酒的。

镇(街道)专治办负责人现场指挥调度并及时上报县专治办;村(社区)干部要在路口拦截吃酒人员进行劝返,责成户主按《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写出检查,收缴罚款,在村广播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供电所对该户停止供电;水厂停止供水;市场监管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将乡厨带离现场实施处罚;城管中队对拱门、气球、舞台等予以收缴拆除并对出租者实施处罚;交警中队在主要路口设置路障,对吃酒人员机动车辆进行执法和酒驾检查;县农业局加强对乱扔生活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派出所对打牌人员予以驱散,对妨碍执法的人员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宾馆酒店违规赈酒的。

镇(街道)专治办负责人现场指挥调度并及时上报县专治办;村(社区)干部要在酒店附近拦截吃酒人员进行劝返,责成户主按《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写出检查,收缴罚款,在村广播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供电所对宾馆酒店停止供电;水厂停止供水;市场监管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对宾馆酒店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城管中队对拱门、气球、舞台等予以收缴拆除并对出租者实施处罚;交警中队在主要路口设置路障,对吃酒人员机动车辆进行执法和酒驾检查;派出所对宾馆酒店赈酒开房的进行涉赌涉毒执法检查,对打牌人员予以驱散,对妨碍执法的人员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国地两税对宾馆酒店开展税收检查,补缴税款,实施顶格处罚。

各镇(街道)要加强巡查力度,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强化监督检查,重拳出击,及时查处操办非婚非丧事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肃追究一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3月—2020年12月)

各单位要把“人情风”综合治理纳入日常管理,教育培养党员干部群众的习惯养成,促进风化俗成。特别是针对清明端午、升学就业、五一国庆长假、元旦春节期间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外地成功人士回乡等重要节点,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管理、监督,防止反弹。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将“人情风”整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关于开展“人情风”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强化“人情风”监督和管理,突出事前宣传发动、预防提醒,事中监督和处理关键环节。村(社区)是整治“人情风”工作最前线,基层党组织书记既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发动普通党员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向善向上。既要抓好事前预防提醒劝阻,又要做好事中协调处理、事后教育惩戒,形成文明节俭新风尚。

2.落实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合力攻坚。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县委宣传部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文明新风建设的统筹指导;县民政局要加强指导村居节俭民风村规民约建设;县食药工质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供电公司、各镇(街)自来水厂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县人大、县政协要引导代表、委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教育局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问题的查处,以及对综合治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3.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县作风办加强对综合治理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县纪委监察委对各镇(街道)、县直各成员单位“人情风”综合治理尽职履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县监察委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操办非婚非丧事宜者,有职务的一律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没有职务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于当年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不合格岗,是代表委员的一律按照程序免去代表、委员职务;是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经营者一律取消县内优惠政策。对查处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在综合治理中走过场、搞形式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始终保持“人情风”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

5.严格工作考核。“人情风”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年度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挂钩,对出现多起违规赈酒问题的单位在文明单位资格审查时予以否决。

(六)治理内容

进一步巩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整治违规赈酒行为;实行城乡居民“人情风”治理全覆盖,强力推动《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关于婚丧事宜操办的规定。

澧县“人情风”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 li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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